为贯彻落实《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》,据区防火安全委员会《大兴区第二十七届“119”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》精神,依据区教育系统第二十七届“119”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和2017年11月20日大兴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工作部署会的要求,推动我校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、提高抵御火灾能力,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,特面向全体教职工于12月1日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。
培训采取讲座的形式,邀请我校消防监督员,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刘乾乾警官进行宣讲。
消防安全工作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。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秩序,是确保学校安全运行、排除隐患的关键。我们必须树立“珍惜生命,远离火灾”的消防安全意识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熟知消防安全的方法和工具,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,为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出我们的努力。会后,我校还组织老师进行了灭火消防演练和消防演习。锻炼了我校师生的消防能力。
日常防火,防范于未然最重要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,掌握防火、用火安全常识,是最好的防范:
1. 养成良好习惯,不要随意乱仍未熄灭的烟头和火种,不在酒后、疲劳状态和临睡前使用易燃物品。
2. 妥善放置火柴、打火机、化学试验品、易燃易爆物品。
3. 夏天点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,不能靠近窗帘、蚊帐等易燃物品。
4. 不随意存放汽油、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,使用时要加强安全防护。
5. 使用明火要特别小心,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、易燃物品。
6. 发现煤气泄漏,速关阀门,打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,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。
7. 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,防止老化、短路、漏电等情况,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。
8. 不能超负荷用电,不乱拉乱接电线。 离开住处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,总电源是否切断,燃气阀门是否关闭,明火是否熄灭。
9. 切勿在走廊、楼梯口、消防通道等处堆放杂物,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。
远离火灾,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,让我们牢记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共同携手,更加关注消防,更加珍爱生命,实现共享平安!